各航司、包机人:
受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委托,结合四川省机场集团相关工作安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扶持成都国际航空货运发展的措施》成口岸物流办发【2020】2号(详见附件1),起草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扶持成都国际航空货运发展的措施补贴申请、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征求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同意并与成都机场货站、中航货站、川航货站协商,现正式发布,请疫情期间(1月25日-6月30日)在成都机场运行国际(地区)客货运定期航线及客改货航班的航司和国际全货机包机人依据细则申请相关补贴资金。
附件:1.【《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扶持成都国际航空货运发展的措施》成口岸物流办发【2020】2号】
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发布网址:
http://cdwl.chengdu.gov.cn/kawlb/c133585/2020-03/16/content_667a9510db304196856ca79e776911f9.shtml
2.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扶持成都国际航空货运发展的措施补贴申请、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